保定市2018年度實施第94批次建設用地地塊(以下簡稱“該地塊”)位于保定市高新區周莊村南側、張莊村北側,地塊南側、西側和北側緊鄰農田,東側緊鄰閑置磚廠和農田,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115.412701°E,38.932600°N,占地面積為65225m2(約97.84畝)。該地塊東南部為磚廠一部分,包括磚廠部分生產車間及石子堆放區,該磚廠2010年之前為果園,于2010年開始生產,2017年停止生產,至今空置;其他區域歷史至2018年為農田,2018年至今閑置。
根據《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關于核實保定市2018年度實施第94批次建設用地是否存在土壤污染情況的函》附圖可知,該地塊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。
通過對地塊內外潛在污染物的分析,本地塊內涉及的潛在污染源為地塊內農田種植和磚廠,涉及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屬(鎘、鎳、砷、銅、鉛、汞)、有機農藥類、苯系物、氟化物;地塊外潛在的污染源為磚廠生產時產生的粉塵,涉及的污染物為氟化物?,F場踏勘期間未發現疑似污染痕跡,為保守起見,本次初步調查對所識別出的污染物取樣檢測,進行驗證性分析。
本次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共布設8個土壤采樣點位,共采集土壤樣品20個(包含2個平行樣),進行了pH、重金屬((GB36600-2018)表1基本項目7項))、揮發性有機物(HJ 605-2011中的60項因子)、半揮發性有機物(HJ 834-2017中的63項因子和苯胺)、有機農藥類(三嗪農藥(1種)、有機磷農藥(2種)、有機氯農藥(23種),包含GB36600-2018中表2規定的14項)和氟化物(水溶性)項目分析,檢測單位為河北實樸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。
經分析樣品檢測結果,調查地塊土壤樣品中重金屬6種(汞、砷、銅、鉛、鎘、鎳)和氟化物(水溶性)有檢出,檢出物質重金屬(汞、砷、銅、鉛、鎘、鎳)濃度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氟化物(可溶性)濃度未超過河北省地方標準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》(DB 13/T 5216-2020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經過調查,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導則規定,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和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》(DB 13/T 5216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該地塊無需再進行詳細調查工作,可以安全利用,地塊調查工作至該階段可以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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